第137章 小玉的回忆(二)
作者:朴公英   那些见鬼的日子最新章节     
  小玉坐在张雷的路虎越野车里,继续讲述着杨汉霖的故事:
  “杨教授先是去了印度德拉敦,德拉敦是印度北安查尔邦首府,也是北安查尔邦的最大城市。德拉敦地处印度河-恒河平原北缘,北枕喜马拉雅山脉,南依西瓦利克山脉,东临恒河,西接亚穆纳河,德拉敦相当于是这两条河的分水岭。”
  “印度的城市你记得这么清楚?”张雷好奇地问道。
  “虽然我现在是一个陪酒女郎,但是别忘了,我可是学考古和世界史的。对于地理信息,我也算比较敏感。考古学研究,对于世界各国的人文和历史都要有一定了解。尤其是专门研究某个国家的,也要对这个国家的历史、文化、风土、人文有相当的了解才行。而且这些信息毕竟是杨教授告诉我的,所以我也记得比较清楚。”
  “看来你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花瓶,而是一个有含金量的花瓶。”
  小玉白了张雷一眼,嗔道:“你这是夸我呢?还是损我呢?”
  “难道就不能又夸又损吗?”张雷坏笑道:“好啦,我逗你玩儿的。我当然是夸你。你继续讲杨教授的故事吧。”
  “这个德拉敦,在印度的情况有点特别。梵语是他们的官方语言,德拉敦当地人的收入也很高。因为印度第二大油气公司‘印度石油和天然气公司’的总部就在德拉敦。”
  “我听说德拉敦还有一妻多夫制?”张雷饶有兴趣地问道。
  小玉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,嗤笑道:“你关注的点还蛮奇怪的。怎么?你想找一个德拉敦女人做老婆吗?还是说,你想成为德拉敦女人的丈夫之一?又或者,你是在暗示我是一个有过很多男人的风尘女子?”
  “呃,我完全没有这个意思,纯属好奇。我错了,你继续,我闭嘴。”张雷像一个说错话的小孩子一样,做了一个把嘴巴上的“拉链”拉上的动作。
  “杨教授在听说《重生之书》之前,在印度也认识一些朋友。其中大部分都是搞学术研究的学者和教授。我记得有一个研究印度文化和考古的学者叫做‘艾哈迈德.纳拉扬’,好像杨教授就是从这个人那里听说了《重生之书》。后来,杨教授几经辗转找到了纳拉扬,然后纳拉扬又把杨教授引荐给了德拉敦一座寺庙的老和尚,那个老和尚的名字我记得叫拉萨.达尼还是什么的,我记不太清了。然后,就是这个老和尚,带着杨教授找到了《重生之书》。”
  “小玉,你有没有觉得不对劲?”张雷皱着眉问道。
  “哪里不对劲?”
  “如果《重生之书》真的能复活一个死人,那说明这本书的价值非常之高。而那个老和尚,居然轻易把这本书给了杨教授,你不觉得奇怪吗?如果说,中岳县城的连环自杀事件是《重生之书》上面的复活仪式引发的,那就说明,这本书确实不是一本普通的书。它的价值甚至已经远远超越了所有大学教授的知识。甚至可能触摸到了神话传说这个层次。”
  “其实,我也想过这个问题。一开始,我也是不信的。所以我才答应杨教授,帮他完成这个复活仪式。杨教授和张明英老师找到我,希望我能帮他们完成这个计划。那个时候,罗松已经出国了,罗永顺又长期在外地出差,只有罗刚因为经营着‘悦城夜总会’,所以,我们就打算以罗刚为突破口,开始这个复活计划。”
  “这么说来,张明英也是支持这个计划的。那么,她的死?”
  小玉明白张雷的意思,便解释道:“其实,张老师自从杨玲得了血癌之后,就抑郁了。但是,她很少在外人面前表现出来。因为她职业的原因,她不能在她的同事和学生面前诉苦。反而给人一种阳光、开朗的假象。”
  “我知道,这种抑郁症叫阳光型抑郁症。这种人一般在外面表现平和,但是在亲人面前却容易情绪失控。”
  “没错,看来你对心理学也蛮有研究的。”
  “那是当然,我毕竟是文强的同学,我也是应用心理学硕士。”
  “那你也会催眠咯?”小玉忽然有些紧张地问道。
  “放心吧,别怕,我是不会对你进行催眠的。”
  “很难说啊,唐医生在他老婆死亡之前,到底有没有催眠过她?”小玉似乎想打破砂锅问到底。
  “这个……我确实回答不了你。因为,我也不知道。其实,要做到催眠诱导一个人去自杀是很难的。人一般都有自我保护的本能。催眠可以诱导一个人说出成长经历中很隐私的事情,但是,如果让被催眠的对象去自杀,那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会失败。至于为什么会失败,这就是很专业的事情了……这个话题好像扯远了,还是说说你们的复活计划吧,为什么唐文强会掺和进来?”张雷疑惑地问道。
  小玉叹道:“其实,唐医生完全是一个意外。这个事情,还得从三个月前说起。那个时候,杨教授按照《重生之书》的提示,找到了一处极阴之地。”
  “就是吴家沟村的‘幽冥鬼谷’?”
  “没错,就是那里……”
  时间线倒回三个月前。
  杨汉霖找到“幽冥鬼谷”之后,开心了好一阵。他按照《重生之书》的要求在“幽冥鬼谷”的山洞之中画下了一个十芒星阵。一场复活亡灵的仪式便从此时开始了。
  说来也怪,这个山洞似乎不是自然形成的。无论从洞壁的表面,还是从洞中平地的观感来看,这个山洞都像是人为开凿而成。
  杨汉霖甚至怀疑,在他找到这里之前,已经有人发现这里是一个“极阴之地”。但是,他在山洞中寻找了一番,地面除了有不少的蝙蝠粪便,还有形状怪异的足印之外,便没有别的痕迹了。
  杨汉霖可以肯定的是,那些形状怪异的足印肯定不是人的脚印,更像是灵长类动物的脚印,比如大猩猩之类的。
  有一点让杨汉霖觉得奇怪,自从打开《重生之书》之后,偶尔会头痛,还会看到一团黑雾。但是别人却看不见那团黑雾。他怀疑,可能是《重生之书》的持有者才会看到这种异象。
  这种异象让杨汉霖更加确信,《重生之书》真的如那位名叫拉达萨.达尼的印度老僧人所说,可以复活自己的女儿。
  但是,复活女儿是需要代价的。书上说,要复活亡灵,要汲取仪式开启者和另外至少九个活人的灵魂。
  杨汉霖犹豫了,他想,如果只需要献祭一个人的灵魂,他倒是可以献祭自己的灵魂。可是,除了自己的灵魂,还需要另外九个人的灵魂。这就意味着,可能会有九个无辜的人会因为自己的复活仪式而死。
  走出鬼谷之后,杨汉霖骑着自行车回到了中岳县城。
  开启复活仪式的这一天,杨汉霖本打算开车过来,但是,那样太招摇了,很可能被附近的村民看见。
  为了避免节外生枝,他趁这一天寻龙镇赶集,又恰逢周末,便带着《重生之书》,骑着家里的自行车溜了出来。为了低调行事,他还穿上一身农村人穿的土布衣服,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,以至于路上的行人看到他,都以为是隔壁村的某个农民赶完集回家了。
  回县城的路上,杨汉霖一边骑自行车一边想:“如果女儿真的活过来,如果她知道自己的复活是以九个陌生人的死为代价,女儿会原谅我吗?她那么善良,也许会恨我吧?可是女儿离开了我和明英。自从女儿离开以后,明英的抑郁症更加严重了。没有了女儿,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义呢?女儿的死,我和明英或许有错,但是罪魁祸首是那个姓罗的小子。我的宝贝女儿死了,凶手却逍遥法外,这个世界还有天理吗?既然罗松那小子出国了,那还有罗永顺,还有他哥罗刚还在县城开夜总会。既然复活仪式已经开启,那就先拿罗刚开刀吧!”
  杨汉霖每每想到女儿杨玲被罗松害死,就忍不住咬牙切齿,他的眼神也会变得怨毒而冰冷。
  回到县城的房子以后,杨汉霖在女儿杨玲的房间驻足良久。数不清的回忆像过电影一样在他脑海里闪过。他们一家三口,虽然不算生活优渥,但却其乐融融。
  自从女儿去世以后,杨汉霖一直不敢进女儿房间去翻看女儿的遗物。
  这一天,不知道是他心血来潮还是鬼使神差,他走进女儿的房间,在女儿过去读书写作业的书桌前坐了下来。
  他打开书桌下方的抽屉,拿出了那本女儿用来写诗的笔记本。他还记得,他们一家三口最后一次出去旅游的时候,女儿在他和张明英面前读了一首名叫《如果》的诗。那首诗读起来实在太伤感了,诗句当中充满了悲凉的情绪。那个时候,女儿仿佛已经知道自己的时日无多,在和这个世界做最后的道别了。
  当他翻到最后,看到笔记本的皮套下面似乎藏着什么东西。他轻轻地掀开皮套,下面一张被折叠起来的作业纸。
  杨汉霖取出作业纸,慢慢地铺展开。他看到上面用两种不同的笔迹写着几行字。
  杨汉霖认得出来,上面的笔迹是女儿杨玲写的。
  杨玲在纸上写下的是:愿从君兮去国,愁何可兮久怀。侬既剪云鬟,郎亦分丝发。觅向无人处,绾作同心结。
  杨汉霖对古诗词有一定的研究。前两句诗,出自三国时曹丕的《寡妇》,原诗是:愿从君兮终没,愁何可兮久怀。意思是无法忍受思念和哀愁,愿随丈夫一起死去。只不过,杨玲把终没两个字改成了去国。
  而后面的五言四句,则出自唐朝女诗人晁采的《子夜歌》,意思是两个深爱的人各自剪下一缕头发,绾成同心结,有结为夫妻的意思。
  下一行字的字迹有所不同,显然是另一个人写的:
  云鬓蓬松眉黛浅。总是愁媒,欲诉谁消遣。未信此情难系绊,杨花犹有东风管。
  这是一首词,出自苏轼的《蝶恋花.蝶懒莺慵春过半》,表达的是苏轼对妻子的思念之情。
  杨汉霖喟然长叹,自语道:“看来,玲儿和姓罗的小子已经私定终身了。从这几句诗来看,罗松应该是一个情深义重的人,应该做不出谋害玲儿的事。玲儿之所以得血癌,说不定另有蹊跷。”
  杨汉霖又看了一下笔记本的皮套,他发现下面鼓鼓的,似乎还有东西。他取出来一看,里面原来是两绺头发绾成的同心结。
  当杨汉霖的手触摸到这个同心结的时候,那黑雾便像给他开了天眼一般让他看到了杨玲和罗松的往事。
  ******
  罗永顺一家,在整个中岳县城是出了名的,除了因为罗永顺是首富,还因为罗刚是个有名的花花公子。罗刚上学的时候光顾着和不同的女生谈恋爱,恋爱周期通常不超过一个月,因此学习成绩一塌糊涂。
  虽然罗刚的成绩不怎么样,但罗刚的弟弟罗松却是一个学霸,然而罗松也和他哥哥罗刚一样,管不住自己的“下半身”。只不过,罗松有一点比罗刚做得好,他比罗刚专一。
  刚上高中的时候,罗松就喜欢上了杨玲。杨玲的谈吐、气质、外形都是他喜欢的类型。
  罗松明白,自己的父亲虽然是县城首富,但是难免被人说成是暴发户。他讨厌他哥哥罗刚在外面到处沾花惹草,更讨厌罗刚在脖子上戴的那串大金项链,因为那似乎更加坐实了他罗家是暴发户的身份。
  正因为如此,杨玲身上的书香气质才令罗松着迷,他爱杨玲爱到无法自拔,甚至在心中已经决定好,将来要娶杨玲当自己的老婆。
  这个罗家的小少爷,为了杨玲,做出了以前从未做过的事情。
  下雨的时候,他给杨玲送伞。天冷的时候,他给杨玲送衣服和保温杯。周末的时候,他让罗刚开着车带着杨玲到中岳县境内各个景点游玩。他仿佛变成了杨玲的保姆,对她的关怀无微不至。
  这些事,对于以前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罗松来说,简直是不可想象的。
  一次游玩结束,罗松把杨玲送到小区门口以后,便坐着罗刚的车回家了。回家路上,调侃道:“那个女孩儿长得不怎么漂亮啊!老弟,你怎么会看上她?我劝你,这样的女孩子,玩玩就得了,别当真。她还不是图咱们家的钱?”
  罗松当即反唇相讥:“你以为所有的女孩都像你身边的女人一样吗?你开那个夜总会的目的,你自己清楚。换女人就像换衣服一样,你当然不觉得真正的感情有多么可贵。”
  罗刚憋嘴道:“行行行,你正直,你清高。我们罗家出了你这么个人才,真是不得了。罗家的家业将来还要靠你来继承呢。”
  罗松冷冷回道:“我没兴趣,你也可以告诉父亲,我有我自己的梦想,有自己的打算。所以,继承家业这种事情,可能要劳烦大哥你了。我想,你应该求之不得吧?”
  罗刚哈哈一笑,道:“哎呀,果然还是老弟了解我。老弟放心,只要大哥我继承了罗家的家业,老弟只管追求你的梦想,大哥我会支持你,甚至你喜欢的这个女孩,大哥也可以帮你生米做成熟饭。”
  罗松怒目横眉道:“罗刚,我警告你,你可别想什么馊主意。要是你敢碰她,我跟你没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