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章 和哥哥一起晨跑
作者:漓人秋   修罗场太多了怎么办最新章节     
  有了第一次相遇,就有第二次。
  某天是古玥娉的生日,高中时她性格变得开朗,和同班的一些同学相处得不错,她们就建议一起去夜色酒吧给她庆祝,她同意了,而她也跟着去了。
  一开始气氛还好好的,后来吃完生日蛋糕唱完k后,古玥娉喝了点酒,人有些醉了,非要去舞池跳舞。
  她舞姿妩媚动人,被旁边的几个小混混盯上了,还想趁醉把她给带走,冯荆楠看见了很生气,就和他们发生冲突,她那时候也莽撞,一言不和就同他们打起来了,她受了伤,而他们也好不过那么去,被玻璃瓶打得头破血流,最后动静大得还引来了上层的人。
  尚劲松就是在她被经理问话时出现的,他不说话,只用眼神示意,经理就明白他的意思,默默退出去了,离开时还不忘把门关上。
  房间闪烁着五颜六色的灯光,被刺眼的灯光照射,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了,可当她看到他出现的那一刻,她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,她知道他的报复来了。
  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她:“每次见到你都没有好事,我们两个是不是相克?”
  她低下头,没有说话。
  他又说:“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,我叫尚劲松,你可要记住了,之前是看见了不该看的东西,现在又是在我的地盘闹事,是不是故意?”
  他像是说给她听,又像是说给他自己听的。
  冯荆楠张张嘴想要回答,他却不让了,他将食指抵住她的唇边,原来他不需要她的回应,这对他而言从来都是不重要的。
  他继续在她耳边喃喃,要是其他人三番两次地挑衅我,早死了,你很幸运,不过你也要付出代价。
  就这样,他把她推倒在地,无视她的反抗和挣扎,撕毁她身上的衣服。
  她反抗不了,无神地望着前方,眼里没有聚焦,任由五光十色的光芒闪射进自己的眼睛,这种刺眼的光照她不在乎,眼睛就这么瞎了也无所谓了。
  最后,她晕过去了,连怎么结束的都不知道,只是她醒过来时发现身上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,她出去时想找古玥娉,却怎么也见不到人影,她担心极了,而一个工作人员见她像无头苍蝇一样焦急的乱转,就好心地告诉她喝醉了的女生早被一个男人接走了。
  她问,那男人是什么模样?
  他回答是很英俊很年轻的一个人,对了,他还对问话的经理说他是她的哥哥。
  她一听,放心了大半,默默回去了。
  回家的路上她想了很多,想着要不要报警,可是一想到他凶狠的手段就有些害怕,再者,她承认,她到他地盘上闹事是她不对,若是报警了,先不说能不能成功告倒他,说不定第二天整个小区、学校甚至连家人都知道了,她还怎么面对人,特别是古玥娉,这种丑事她不想四处张扬,最好越少人知道越好,所以她没有选择去报警。
  此后的几天,酒吧的小混混也没有来搞事,也没有来要求赔偿,而那个男人也没有找她麻烦,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。
  她回过神来,发现自己在浴室待了许久,就立即从浴缸中起身,擦干身子穿上衣服,回到了卧室,直接睡下了。
  晚上,敲门声响起,她被吵醒了,睡眼惺忪地下床,打开房门,就见燕书霈站在外面:“下来吃饭。”说完他就走了,她就把不想吃的话咽在肚子里。
  晚餐,他简单地做了两人份的培根炒意面。
  她吃了一口,很美味。
  以前,他就是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,在家可从没有做过饭,没想到留学后,他居然学会了,这也说明他长大了吧。
  他们吃饱后,她就主动收拾碗筷,只是,在她微微弯下腰时,他看到她锁骨处的吻痕,一刹那,他眼神暗了暗。
  呵,她这样的人居然还有男朋友,什么人这么没眼光居然看上她。
  他心里不是滋味,轻蔑地看了她一眼:“你真是不知检点,就这么缺男人。”
  不知道他哪条神经线搭错了,她没有理他,直接捧着餐具进厨房。
  第二天第一大早,天还没亮,他又来敲她的房门。
  周日好不容易可以休息一天,冯荆楠还想多睡会儿,她困得想把枕头蒙住耳朵,再也听不到烦人的敲门声。
  但是她不能,还是伸了个懒腰就去开门了。
  房门一打开,他就见到她穿着黑白睡衣,头上发型还翘了几卷呆毛,一脸睡意的迷糊样子,脸部的线条柔和且朦胧,他觉得有点可爱,虽然他不想承认,但心情好了一大半是真的。
  看到身着休闲运动服的他,她第一时间就问:“干嘛?”
  燕书霈双手抱臂,直视着她:“跟我去跑步!”
  “不去。”说着就要关门。
  燕书霈马上用手截住门把,不让她关上:“你再说一遍试试。”
  他说话语气如寒冰淬,简直能让人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,他握着门把上的拳头,上面还能清晰地看到青筋血管,说实话,对于这个顽劣的哥哥,她还是有点心理阴影的,虽然也不是那么严重就是了:“等我换身衣服。”
  他同意了,没有出声。
  冯荆楠换好运动服,洗漱完毕,就和他一起出去晨跑了。
  夏天天亮得快,他们出门后,原本漆黑的天空如同笼罩在雾纱之中,变成了银灰色的一片片,这也说明是月色归隐,太阳高升的时候了。
  天蒙蒙亮,街上还没几个人,住宅区里的窗户上少有光亮,其他人还处在沉睡之中,他们朝着小道跑着,倒是小道边上种植的梧桐树上传来叽喳的曼妙悦耳的鸟叫声。
  还没跑多远,她就气喘吁吁了,而他还是从容不迫的样子,有规律地呼吸着。
  她大口大口地喘息,脚步拖沓地慢跑,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:“还要跑多远啊?”
  “五公里。”
  听到回答,冯荆楠崩溃了,步伐也停了下来,弯着腰用手撑住大腿上:“啊,这也太远了吧,好累,我不想跑了,你这个魔鬼。”
  燕书霈有些生气,冷冷地回头看她:“你身体太差劲了,一般来说慢跑的配速为每公里8-10分钟。所以慢跑五公里大约需要40-50分钟的时间。你别告诉我这点时间也拿不出来,我不管,你不想跑也得跑。”说着,不顾她的意愿就攥着她的手臂跑了起来。
  “诶,慢点。”
  过了一段时间,终于跑完五公里的距离了,此时太阳从东方冉冉升起,天边射出一条光线,将天空映得绯红,醉醺醺地流转着与白云相结合的光芒,顿时,她汗如雨下,觉得整个人都废了。
  他把一瓶冰冻矿泉水递给她:“解解渴。”
  冰凉的触感从手心传来,她觉得舒服极了,将瓶身贴到脸上片刻,就扭开瓶盖,仰着头喝水。
  冯荆楠脸色通红,因喝水的动作而喉咙滚动,胸膛剧烈起伏着,额头上的汗水顺着湿漉的发丝往下滑落,最终滴落到纤细的锁骨上,领口处印着大片水迹,紧贴着身子现出身前的轮廓,后背的衣料也早就因刚才长时间的运动而湿透了。
  看着这样活力中不自觉地露着几分性感的她,他心中微动,一颗心就像被人紧紧地拴住,扑通扑通,随着手掌收缩的动作而猛烈跳动。
  很奇怪的感觉,他觉得有些难为情。
  记得留学的这段时间,学业繁忙中,他没有对冰冷的家产生思念,只是在日复一日的无趣日常中,想她的次数变多了。
  想起小时候两个人幼稚的争吵,想起自己讨厌她而对她做的过分事情,想起她刻意讨好的举动,想到她隐忍着怒气却不敢朝他发飙的表情,林林总总,他脑海里关于她的记忆愈发清晰,记忆中她的模样也愈发鲜活,短发假小子、冷漠寡言、莽撞善良、隐忍不发是她的标志。
  不过也多亏她,让他这个孤独伪善的人度过了热闹又有趣的童年时光,虽然,自己很讨厌她。
  不过,就是这个讨人厌的家伙占据了自己的心,总会让人不爽的不是吗?
  怎么会这样?他想不明白,明明她就是个讨人厌的男人婆而已!
  对,就是这样,他想不明白,干脆就不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