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52章 石器时代
作者:白金之风   我的身体中有七座地狱最新章节     
  另一座世界。

  鸡哥手持长矛,行走在队列当中。

  所谓的长矛,不过是一根削尖了的棍子。

  这已经是他们最为精良的武器。

  除了长矛,队伍中还有人拿着石斧,手臂粗的棍子,实在不知道拿什么的,就拿了十几枚鸡蛋大的石块揣在怀里,当做远程武器。

  真原始啊……

  鸡哥感叹。

  不仅是感叹他们的武器,还在感叹他所处的时代。

  他穿着兽皮围裙,上半身赤裸,最可怕的是连内裤都没有,全员脏兮兮的空档,看起来像是山里的猴子多过人类。

  六道轮回盘是给我干哪来了,不能下回转生成恐龙吧……鸡哥才转生不到五分钟,对现状一头雾水。

  根据六道轮回盘提供的情报,鸡哥在这一世遇到的对手是灵隐。

  “不知道那小子藏在哪,看这样我所处的时代是原始部落时期,难道是……阵营对抗?”

  忽然,小队停了下来。

  同行的队友们纷纷伏低身体,他们面庞沾染了泥土、灰尘和树叶的汁水,眼睛却明亮的如同一颗颗星辰。

  顺着他们的视线,鸡哥看到了两头正在河边喝水的鹿。

  「鹿鹿这么可爱,怎么可以吃鹿鹿」

  这个念头刚冒出来,鸡哥的腹部就涌现出一股浓烈的饥饿感,眼睛和同伴一样亮了起来。

  “冲!”

  领队下达命令。

  一群原始人嚎叫着冲了上去,奔跑间,胯下鸟蛋横飞,看的落在后面的鸡哥一阵辣眼睛。

  石斧、石子纷纷砸过去,一头小鹿当即被砸晕过去。

  另一头幸运的躲过了第一轮袭击,扭头就跑。

  留下两名同伴看管晕倒的那头鹿,剩下的人在后面紧追不舍,鸡哥也在追逐的行列中。

  奔跑下,鸡哥的呼吸急促、心率上升,心跳和呼吸声渐渐充斥耳边,就在这时,他又听到了身后的呼唤。

  这次的呼唤比之前的几次都要清晰,仿佛就是贴在他的背上。

  「右边,它会向右走。」

  鸡哥本不想理会,身体却本能的高高举起长矛,朝着小鹿的右侧投掷过去。

  就在他掷出的同时,小鹿向右侧跳去,似乎是想要躲进丛林中,恰好被鸡哥的长矛刺穿了大腿,嗷呜一声倒在地上。

  “竟然真的打中了……”

  鸡哥回头看去,想要寻找这道声音的主人,什么都没有。

  不等他再仔细寻找,他就被扑上来的同伴压倒。

  被一群常年不洗澡,又刚刚奔袭了两三公里的壮汉们扑到,鸡哥登时汉流浃背,整个人几乎要窒息了。

  他们扛着两头鹿回到部落的时候,鸡哥成为了今天的英雄。

  回来不久,另一支捕猎小队也回来了,而在其中,鸡哥看到了灵隐。

  “竟然是在同一个部落,也是这个时代地广人稀,两个部落之间可能隔着几十到上百公里。

  以这个时代的运输速度、交通情况,可能一个人一辈子都没有走出二十公里的范围。如果不匹配在同一个部落,可能到死都碰不到。”

  自这一天起,鸡哥就在部落中住下了。

  这是一个大约一千人左右的大部落,捕猎只是他们吃饭的手段之一。

  部落中已经有意识的去养殖动物,甚至还开始了农耕,只不过手法之粗劣,就连鸡哥这个打小在城里长大的孩子也忍不住吐槽。

  在部落的这段时间,鸡哥有意识的与灵隐保持距离。

  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死宅,近战搏杀能力和灵隐相比差的太多。

  鸡哥唯一的优势就在于,他看穿、掌握因果之线的能力,并非是超凡力量,不受到六道轮回盘的影响,能够正常使用,每每看到自己的死线都能提前规避。

  不过还是那句说烂了的老话,只有千日做贼的,哪有千日防贼的,时时刻刻提防灵隐动手,只会让自己神经衰弱。

  鸡哥必须主动出击,想办法先一步把灵隐干掉。

  “……对,你把木头劈开,然后,弄成大概三十公分长……什么是三十公分?就是小臂这么长。”

  鸡哥比比划划,不一会儿,就制作出了一双筷子。

  同伴们凑过来,好奇的看着世界第一双筷子。

  “这玩意是干嘛的?”

  “飞出去射猎物的眼睛吗?”

  “当然不是。”鸡哥给他们演示筷子的正确用法,他夹起一块烤熟的肉,送到嘴边、吃掉。

  “这有什么用?”

  “用筷子,就不会烫手啊,还能避免细菌……就是脏东西进嘴里。”

  “我的手可不脏,我的屁眼都比你的嘴干净。”

  原始人骂人就是这般的原始且直接。

  众人一哄而散。

  鸡哥摇头,“朽木啊。”

  等众人散去,狩猎队长过来对鸡哥说:“大首领找你。”

  “大首领?什么事?”

  原始部落的大首领,统御一千多号人,可以说在这个时代堪比一个皇帝了。

  “他说了,但我忘了。”

  鸡哥一拍脑门,想起来这个时代还没有纸笔,文字更是没发展,所有事项纯靠脑子去记。

  遇到记性不好的,信息传递就彻底断了。

  鸡哥瞅了眼不远处,正在磨着石斧的灵隐,眼皮微跳。

  人家在磨斧子,他在做筷子。

  这个对比……

  鸡哥想着,走向大首领的石屋。

  自从他来到这个部落,还从未见过大首领,不知道突然叫他过来是为了什么事情。

  「总不能看出我的才智,决定任命我当个大祭司之类的吧?如果真的这样,我就第一个把灵隐当祭品给祭天了。」

  「诶?」

  鸡哥反应过来,这或许是一个办法。

  以他的知识储备,在大学生中不堪一击,面对高中生更是被直接碾压,可是在这群原始人当中,他绝对是当之无愧的天降文曲星。

  「在这点上,身为外星人的灵隐都比不上我,他们的科技水平虽然高,但在这个石器时代,高精尖科技顶个屁用啊?

  到时候我左手一个青铜器制作,右手一个创造文字,直接大跃进到青铜器时代,到时候,小小灵隐不过是被时代车轮碾碎的蛐蛐蝼蚁罢了。」

  鸡哥美滋滋的想着,心中打起了腹稿,考虑要怎么说服大首领。

  要他对女孩子说两句话,除了拉斐尔之外,他能吭哧吭哧半个小时说不出一个字。

  但要是让他和男人吹牛逼。

  鸡哥能唠一个小时都不带停的。

  进入了石屋,待眼睛适应屋内的昏暗,鸡哥已经打好了腹稿,正要开口。

  忽然,他一抬头,瞧见了大首领的模样。

  所有的话全都堵在了嗓子里,声音自鸡哥嗓子里向外挤出,发出「咯咯咯」的动静。

  盘坐在面前的,是一位面容温和,眼神睿智,看起来宛若大学教授的男人,他的上半身与常人无异,但下半身……

  是一条蛇尾。

  鸡哥退后半步。

  “你好,来自真实未来的旅客,希望我的尾巴不会吓到你。”

  “你你你是……”

  蛇尾、原始部落、男性,鸡哥无法克制的想到一个人。

  “抱歉,忘了自我介绍。”

  蛇尾人身的男人稍稍起身,他本想把手放在胸口行礼,想了想又对着鸡哥伸出手——如现代人一般——说:

  “你好,我叫伏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