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9章 旧王下葬之日,新王登基之时
作者:玄真子   领主:我有技能天赋树最新章节     
  这天,伊森一双拖鞋,一条短裤,外加一个大背心,腰上挂着风剑,脖子上坐着大儿子布鲁斯,出现在黎明城的圣玫瑰广场。

  此时这里人潮涌动,欢呼声此起彼伏,只为庆贺新公爵登基。

  是的,白玫瑰的鲍德温公爵死了。前阵子他的麻风病病情突然恶化,只坚持了两天,就撒手人寰,享年25岁。

  由于鲍德温公爵在军事上的才华,得到了许多地区的尊重,十七区公爵级的人物,几乎都来参加他的葬礼。

  当然,还有许多敬佩他的贵族也来了,伊森就是其中之一。

  白玫瑰地区由于常年战乱,为了防止权力真空,出现群龙无首的局面,因此在权力交接方面与其他地方有很大的相同。

  他们既不需要等待期,也不需要观察期,旧王下葬之日,便是新王登基之时。

  伊森参加完鲍德温公爵的葬礼后,就顺便来看看新王登基。

  按贵族规矩,只有公爵级或是皇室才有座位,其他人不管你是不是贵族,只能跟平民一样在广场上等待。

  当然,如果伊森想要个位子,他相信白玫瑰会给面子,不过他不并不想破坏规矩。

  规矩这东西你可以玩弄,但最好别去破坏。

  有些人就喜欢玩独树一帜,或者破格提拔这一类的事情,这些人里平民居多,总以为自己独一无二,各种好事都应该为他们破例。

  事实上,如果规矩坏了,最倒霉的就平民。

  就拿教育升学的事来说,本来大家都是以成绩论升学,可许多平民就觉的不能光看成绩,对于一些人才要破格录取。

  孰不知,这口子一开,这群平民可能连升以成绩升学的机会都没有,因为会有一堆“人才”占去他们的机会。

  有句话说的好,问:将军的儿子能当元帅吗?答案肯定是不能,因为元帅也有儿子。

  伊森现如今是越来越讨厌坏规矩的人。今天他带大儿子布鲁斯来,却不带最喜欢的妮可,就是按贵族规矩。

  这是贵族潜规则了,什么场合带什么人,例如这种登基场合,一般就是带家族的继承人出面。

  至于立长还是立贤,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,想法也不同,自然带的人也不同。

  伊森一直都是立长派,所以就带大儿子布鲁斯来了。

  不过布鲁斯才三岁多一点,也不懂这些,除了在那里跟着别人哇哇大叫,就是猛薅他老父亲的头发,伊森头都快被薅秃了。

  这时,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激烈的欢呼声,伊森由于只有196,身高在这世界勉强超过一点及格线,此时被前面两个210的大汉挡着,也看不到发生了什么。

  没办法,他只能将两个大汉拨开。

  那两大汉见有人敢动他们,怒气冲冲回过头,结果见是个小矮子敢捊他们虎须,就想好好教训一下。

  不过,动手前,他们看了一眼骑在小矮子脖子上的男孩,顿时惊出一身冷汗。

  居然留的是长发,还在脑后扎了个丸子。

  意识到这小孩是贵族后,两个大汉顿时火气全消,赔着笑让开一条路。

  伊森也没想到,堂堂大剑圣居然要靠三岁的儿子消灾解祸,不过,无所谓了,结局是好的就成。

  两个大汉让开路,伊森终于也是看到情况,原来是圣殿教主教给新公爵戴上了桂冠。

  到此,也就意味着登基就要结束。

  按规矩,接下来就是新公爵发表演讲,最后给众人发赏金。

  果然,在授冠之后,一个大胖子缓缓走上前台,就要发表演讲。

  噢,对了,这个大胖子并不是新公爵,他是新公爵的父亲。

  由于鲍德温公爵没有子嗣,按顺位,公爵之位由他妹妹的儿子接任。

  也就是说,这个大胖子是鲍德温公爵的妹夫。

  此人名叫唐纳德,出身落魄贵族,白玫瑰家族招得上门女婿。

  别看他现在胖的跟头猪似的,但以前可是帅得掉渣,人称“玫瑰第一深情。”

  鲍德温公爵的妹妹爱他爱得是死去活来,硬逼着哥哥同意这门婚事。

  鲍德温公爵就这么一个妹妹,一向疼爱有加,得知她被小黄毛盯上,本来是气的要命。

  加上得知小黄毛废物一个,不仅不学无术,还天天到处拈花惹草,肯定是不会同意。

  可是俗话说的好,女大又不中留,妹妹以死相逼,他被逼无奈,只能忍痛将这小黄毛招婿。

  一开始这小黄毛虽然没本事,但也算中规中矩,不仅没惹事,还给家族添了丁。

  鲍德温公爵见他收了性,又想着怎么也是自家人,就将很重要的守备总督的位置安排给他。

  原本也不求他建功立业,只是希望他能积累经验,以后能承担起守护家族的责任。

  哪知这小子自当上守备总督后,就开始原形毕露,吃拿卡扣不说,还在外面养起三四五六七八九十……

  这些也就算了,关键没本事,还妄尊自大,处在守务官要职上,对于防务一窍不通,却还不听劝。

  防务上自己想怎么弄,就怎么弄,结果致使白玫瑰领地不断被蚕食,还白白损失许多英勇的将士。

  最后鲍德温公爵实在受不了他,几年前借题发挥,当着众人的面鞭笞他,顺带一撸到底。

  而当时接替他守备总督职务,是一名叫做保罗的年轻军官。

  这个保罗可不得了,此人在军事上相当有才华,甚至可以说是奇才。

  自他接手守备官职务后,短短两个月,就扭转白玫瑰被动挨打的局面,转守为攻,而且打的红玫瑰丢盔弃甲。

  不但收复大量失地,还压的红玫瑰喘不过气来,要是再给他点时间,他能把红玫瑰给灭了。

  当时要不是马罗城掺和了一手,估计红玫瑰已经完蛋。

  如果说,玫瑰内战只是小范围战争,看不出这小子有多厉害。

  那这次南约对哥布林的剿灭战,就完完全全展现了他的实力。

  这次剿灭行动,白玫瑰也派了2000人参加,就是由他指挥。

  在这次行动中,各家都有损伤,唯独两家玫瑰派去的人,一人不损,一人不伤。

  只能说,经常打仗和那些不打仗的士兵,完全是两个概念。

  这已经足够体现两家的实力了,不过还有更绝的。

  这次行动中,一共出动了差不多四万人,而这四万人虽然个个看着人高马大,装备精良,但基本都是凑数的,主力居然就是红白玫瑰的4000人。

  其他地区的士兵,由于指挥互不统属,各自为战,作战情况混乱,战力更是拉胯。

  伊森别的不清楚,但对自家派去的人,可是清楚的很。

  这次马罗城派去的,可是被伊森寄予厚望,精锐中的精锐,每个人都是精挑细选,装备精良。

  而且由于伊森不懂兵事,唯一能做的就是搞好后勤,因此给派去的人,准备的都是最精良的装备。

  全身防护铠甲,各种武器一件不落,甚至还装备魔法祝福武器。

  除此之外,还安排专门的后勤厨师,每天24小时供应食物,担心士兵们吃不好,还派船运输新鲜蔬菜肉类水果。

  还有从医学院抽出顶级教授团队,外加上百人的学生助手,充当战地医生,为他们保驾护航。

  大后方还给他们准备全额保险,让他们没有任何后顾之忧。

  可谓是在身理上,还有心理上,全方位的提供了保障。

  以伊森想来,这样的待遇就是漂亮国大兵来了,也要自愧不如,那战力铁定是杠杠的。

  可结果呢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