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7章 一个造型上的作用
作者:蒋万   谁是文仙最新章节     
  这是个非同凡响的世界。
  每天都会有非同凡响的事件发生。
  而谭紫宁,无疑便是那十万中,都不一定能有一位的非同凡响。
  祝星之体,传说中的体质,得天独厚,生而不凡。
  一个时代,一个体质的拥有者再多,也不会超过一掌之数,因为这是天赐,而上天的恩赐注定是宝贵的。
  更多的情况就是一两个,一个都没有也不是史无前例。
  不过这类的天骄,不出世则已,一旦出世,必然石破天惊,风云都为之变色。
  他们的存在,就像是上天的儿女。
  在一般人需要拼命的通过各种途径,证明自己,祈求着天道能降下那么一点点甘霖的时候。
  他们,或许一觉醒来就获得了。
  而正是因为围绕着神奇体质的传说太多,所以众人的脸色才会变幻莫测,感到深深的棘手。
  “我听说过祝星之体,凡是拥有这种体质,生来万邪不侵,肉身非凡,举手投足间,甚至可以牵引天地间的星力为己所用。”
  有人沉声说道:“她能在云州文院,压制诗狂弟子江城成为第一,绝不是偶然。实力定然深不可测。”
  云州文院的第一天骄亲自动身前来,显然对这座墓府主人的传承兴趣极大。
  甚至,可以说是势在必得。
  因为,江城有多强,很多人心中都有杆秤,会衡量。
  他曾在重阳文会上,与韩飞章大打出手,结局居然是有来有往,不落下风。
  在场的众人虽然没有明说,但很清楚,裴筠琇和薛樊,恐怕都不是此女的对手。
  她应该是目前贝州城内,真正的第一天骄。
  有人叹息一声,此女强得太离谱,与其他人之间,如同断层了一般。
  很难想象,寻常人如何在她的手中抢夺机缘。
  “不要因为对手太强,就妄自菲薄。”
  陶彻注意到了低沉的氛围,于是郑重说道:“传承与宝物不同,不是谁的拳头大,谁就一定能够抢到手。”
  “这机缘最后归宿是哪,花落谁家,还得看情况。”
  众人纷纷点头,脸色缓和了一些。
  毕竟传承只有一份,其实来之前,有不少人就已经知道,自己八成无缘了。
  之所以还会远道而来,无非就是想要看看,有没有其他的宝物可以凑个热闹。
  陶彻随后又交代了一些本次任务的重点,等过了足足一个时辰,这场会议才算是结束。
  “为了尽地主之谊,贝州文院包下了一座酒楼,特意要在今晚举办一场‘工家文会’,邀请的对象有我们,莫要迟到,失了礼数。”
  陶彻优哉游哉说道,很是淡然。
  不过这句话,却引起了众人的注意。
  “工家文会?”有人惊奇道。
  文会一词,不单单是指会写诗词文章的宴会。
  更是指文人墨客举办,参与的宴会。
  像“工家文会”,便是一种标准的学说文会。
  在这种文会上,一般不写诗词,而是会以选定的“学说”作为主题,进行讨论,实践。
  像选中“工家”作为主题的话。
  文会的内容,无非就是各个读书人,拿出自己引以为傲的机关造物,炫耀其中的知识。
  “那看来,今天晚上,就是云兄大展身手的时刻了。”
  众人向云泷靠拢,接连有人开口恭维他。
  因为在青州文院的队伍里,云泷的工家造诣最深,他是唯一的一位工家读书人。
  “我会尽力为之的。”
  云泷满面红光,难得文会的主题是自己擅长的方向,自然表现出少年的蠢蠢欲动与期待。
  他甚至还瞥了李讲一眼。
  刻意在众人面前开口。
  “李讲,一直以来,你都被称之为‘文会杀手’,不过今晚你估计要沉寂了,当不成主角的滋味如何?”
  云泷挑衅似的冲李讲挑挑眉。
  李讲这一而再再而三的刺激他,他可都记在心里呢。
  好不容易等来一次反击的机会,云泷自然不会错过。
  他太清楚,李讲的名声表现在什么方面了。
  若是文会中,有写诗写词的环节。
  云泷自然会闭口不言。
  至于工家造物……
  云泷冷笑,这其中,水深如渊,可不是随便写两句歪诗就可以钻研透的。
  “李兄慢慢会习惯的吧?毕竟文会从来就不只有一种形式,诗词什么的……终究是小道。”
  薛樊也在此刻开口,意有所指。
  这份剑拔弩张,被陶彻看在眼里,清清楚楚。
  他很想笑,不过却没有阻止,只是像看戏一样静静旁观。
  对此,李讲只是微微一笑。
  他转身走了,没有开口争辩。
  这让准备好应对话术的薛樊,云泷皆是有些失落。
  不过,云泷还是盯着李讲的背影说了一句,
  “李讲,晚上你可别失踪了,来了至少能起到一个造型上的作用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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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————
  或许是因为大儒墓府的消息,又或许是因为贝州城本就是一个热闹喧哗的城市。
  李讲孤身一人走在街道上,与人流融在一起,难得有种逛街的悠哉感。
  说起来,他已经很久没有放松过了。
  这段时间,不是在编撰《长安报》的内容,就是如同鲸吞牛饮般汲取知识,努力修炼。
  李讲忽然闻到了一缕浓郁的酒香,隔空飘来,里面居然有股清雅的竹子味沉浮,很是特别。
  他抬眼望去,一座华丽的酒楼,在一排排柳树的簇拥下映入眼帘。
  竹阁。
  ……
  酒楼内。
  一群少年,正在围绕着一位锦衣华服的公子恭维不断。
  “若不是莫公子财大气粗,平日里,我们还真不一定有机会尝尝这紫竹酿。”
  “是啊,太香了,真不愧是百两银子一壶的美酒,物有所值。”
  锦衣华服的莫公子,是人们推崇的中心。
  不过酒楼里人们关注的,却不是这位一掷千金的富家公子。
  事实上,就连这些开口恭维的少年,目光里盯着的,都是坐在窗户边的一位女孩。
  原因无他。
  她太美了。
  暮色透过窗户,照在女孩凝脂般的肌肤上。
  她很小,介于女孩与少女之间,大概在十二岁左右。
  但玉骨天成,清美出尘,一双秀丽的眸子,就像是上天亲自动手雕琢,完美得不切实际。
  竹阁有这么一位精灵般的女孩在,恍若整层楼都被她的美貌所照亮,蓬荜生辉,活色生香。
  饶是阅花无数,自认“贝州第一风流”的莫溥都尚且挪不开眼,更何况其他人?
  莫溥觉得身体越来越热,像是有团火在烧。
  他等不及了,主动上前,摆出自认为最优雅的笑容,轻声询问。
  “你好,在下莫溥,贝州文院学子,不知是否有幸,邀请姑娘参与文会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