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4章 六十年代嫁工人 4
作者:秀水双溪   赛娅公主的奇遇之旅最新章节     
  傍晚时分,太阳西沉,劳作一天的人们开始陆续归家。李小麦一家四口人有说有笑地走在路上,远远便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。

  “这味道,肯定是咱家闺女做的饭!”李父深吸一口气,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。

  果然,一进家门,他们香味更浓了。李母一边笑着夸赞女儿,一边帮着把饭菜端上桌。一家人围坐在桌前,享受这顿丰盛的晚餐。

  饭后,大家都没有立刻散去,而是聚在院子里,边乘凉边闲聊。话题从村里的各种八卦到哪家新娶的小媳妇,甚至还有那些调皮捣蛋的混小子们。

  这段时间以来,李小麦的日子过得十分惬意。每隔几天,她都会上山一趟,抓些野鸡、野兔之类的野味回家,给家人改善伙食。

  这天,宋春花突然找到李小麦,神秘兮兮地告诉她:“小麦啊,我给你找了个对象,人家可是城里的工人呢!”

  李小麦有些惊讶,但还是答应了见面。周六那天,她精心打扮一番后前往约定地点。对方果然如母亲所说,是个长相端正的年轻人,名字叫赵建国,很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标准。两人初次见面,聊得还算愉快。

  对方的性格也很方正,跟着这个时代的朴素也很适合。两人谈了两个月的对象,然后就定下了两人的亲事。

  她现在本来就到了年纪了,结婚也是应该,这样的年代,她要是不结婚,会影响家里的名声。而且结婚之后,还能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一些,所以她对这门婚事还是挺满意的。

  她的嫁妆是家里人给她准备的,桌椅板凳一整套,一辆自行车,一台收音机,一块手表,四条毛巾,两个水盆,两个暖水瓶,还有镜子,水杯,六床棉被,四条褥子。这些东西都是按照当时的风俗和习惯准备的,虽然不是特别贵重,但也代表了家人对她的祝福和关心。

  除了这些,还有衣服,鞋子,梳子,针线,雪花膏,五斗橱,炕柜,剪刀,鞋架,脸盆架,篦子等生活用品。这些东西虽然看似普通,但却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。它们的存在可以让她的生活更加方便和舒适。

  总之,大大小小,方方面面的,都给她准备的齐全了。她知道,这些都是家人对她的爱和关怀,她也会好好珍惜这份感情,好好经营自己的婚姻生活。

  他们并没有打算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,而是选择简单地摆了两桌宴席,邀请了亲近的家人和朋友来参加,大家一起吃顿饭,见证这个重要的时刻。

  李小麦穿着一身鲜艳的红色衣服,头上戴着一朵具有年代特色的大红花,也许在后世人们看来这种装扮显得有些土气,但在现代人的眼中,这朵大红花却是一种时尚的象征。

  而赵建国则穿着一套中山装,看起来像是一个老干部,但不可否认的是,他这样的打扮让人感觉非常舒适和顺眼。

  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,两人手持红宝书,站在毛主席的画像前庄重宣誓,表示从今天起,他们将结为夫妻,相互扶持、相互陪伴一生一世。

  在此之前,他们已经前往民政局完成了结婚登记手续,所以此刻他们的婚姻关系已得到法律认可。当仪式结束后,他们向双方亲戚敬酒表示感谢,随后她便被众人簇拥着回到了新房。

  此时的房间里,到处都贴着红彤彤的喜字,喜庆的氛围弥漫着整个空间。床上铺着崭新的大红被褥,旁边摆放着一些同样鲜艳的生活用品。

  新娘坐在床边,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。这时,有人贴心地端来一些食物,关切地说:“新媳妇,先吃点东西吧,填填肚子。”

  她微笑着点点头,顺从地接过食物,津津有味地吃起来。

  毕竟,从早上到现在,她一直饿着肚子呢。

  过了一会儿,房间里的婶子和大娘们纷纷离去,留下新娘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床边。外面的喧嚣声逐渐平息,周围变得异常安静。

  夜色渐深,赵建国走进房间,轻声对她说:“走吧,我们一起去把请客的桌上的饭菜清理一下,把桌子擦干净,碗筷洗好,还要把借来的板凳什么的还给人家。”

  新娘温柔地点点头,站起身来,与他一同走出房间。他们默默地忙碌着,收拾着残局,默契十足。

  “我跟你一起去送吧!也能帮你分担一些。”看着赵建国搬着的那些凳子什么的,她自觉的上前开口。

  但赵建国却是咧嘴一笑,露出了一口大白牙,“你先回屋歇着,这些不用管了,我送完就回来,你今天一天也累了。”

  他是男人,多做点活没什么,他可不想累到自己新媳妇。

  行吧!

  刚才她干那些洗碗的活计什么的,对方没管,现在不让干了,那她也听话。

  毕竟自己还没有完全掌握这里的规则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先把眼前的难关过了再说。转身,李小麦回了房间,给自己拍了张清洁符,然后就开始洗脸,卸妆。

  她今天还是化了妆的,虽然她不觉得这个妆容好看,但别人看着好看就行。她不理解,但是尊重,所以,也就任由负责化妆的人,给她画了这样的妆容。

  等她洗完脸后,盆里的水,都变了颜色,嗯,化妆的时候应该用了不少的粉。用毛巾,将脸上和手上的水擦干净,李小麦拿出雪花膏给自己薄薄的涂了一层,这雪花膏她可是在里面加了护肤的东西。这些都是她从自己的小世界里带出来的,都是好东西呢!

  虽然效果很好,但外表看来,和现在外面卖的雪花膏没什么不同。

  等她这边忙完了,那边的赵建国也回来了。

  他走进房间,目光第一时间便落在了安静坐在床上的李小麦身上,四目相对,李小麦冲他微微一笑,而他却害羞得立刻低下了头,脸上泛起一抹红晕。

  此时,屋子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,他心中既有期待,又有紧张,想要靠近李小麦,但又觉得不好意思。于是,他只能站在原地,不知所措地看着对方。

  李小麦见他站着一动不动,眼中闪过一丝疑惑,轻声问道:“你回来了?站在那里做什么?”听到她的话,他如梦初醒,结结巴巴地回答道:“啊?哦,没什么!那个……我去洗漱一下。”说完,他便转身匆匆离开。

  走到门口时,他突然停下脚步,低头嗅了嗅自己的衣服,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,还有一些难以言喻的味道。

  他意识到这股气味可能会影响到李小麦,心里不禁有些懊恼,心想决不能让自己的新媳妇闻到这些异味。于是,他决定先去洗个澡,换身干净的衣服再回来。

  说完,他就像一阵风似的急匆匆地跑了出去,脚步显得有些慌乱。李小麦看着他离去的背影,不禁笑了一下,但并没有太在意。

  毕竟年轻人嘛,有点冲动和急躁也是很正常的。过了一会儿,赵建国又回来了。

  这时的他,已经换上了一件普通的背心,下身则穿着一条短裤,身上还带着未干的水汽,显然是刚刚洗过澡。

  看到的穿紧身背心的赵建国,才知道他的身材也是很好的,宽肩窄腰,而且,还有隐隐的腹肌。

  她目不转睛的看着他,然后就看到他的皮肤开始变色,但因为皮肤偏黑,所以即使皮肤变红了,也不怎么看的出来。

  赵建国:……

  他几乎是同手同脚的走向了李小麦,让李小麦看着他的动作很是好笑。

  “我,我们,天黑了,我们该休息了!”他说出的话都有些磕磕巴巴的。

  眼神也有些游移,闪烁,都不敢看向李小麦。

  屋子里的暧昧气息环绕。

  李小麦轻轻的嗯了一声。

  两人缓缓的靠近,直到呼吸交缠,外面的风声响起,呼呼潇潇。

  第二天醒来的时候,李小麦看着陌生的房屋,还有些懵,过了好一会儿才恢复了过来。

  先是喝了一杯灵泉水,消除了身上的疲乏,李小麦起身,找了一套碎花裙穿上。

  出了房间,饭菜就是桌上摆着呢,而赵建国正在忙忙碌碌,家里的细碎活计儿也有许多。

  他看到李小麦出来,对着她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,露出了一口大白牙,“小麦,你起来了!饿了吗?我做好了饭,现在还热着呢!你快去吃吧!”

  “那你吃过了吗?”李小麦羞涩的看了他一眼,然后低头。

  赵建国:“我吃过了,你快去吧!一会就凉了,味道也就不好了。”

  李小麦去吃饭了,吃过饭后,了解家里的一些情况,赵建国带着他适应这个家。

  至于赵建国的家人,他们并不在这里,不过,现在结婚了,也该去见见那些人了。

  赵建国骑车带着李小麦向着村子里而去,他们去的是赵家村,赵建国从小长大的地方。

  赵家人还是很开明的,李小麦也给赵家的人都准备了礼物,在赵家过了一天后,相处的很是和谐。

  在晚霞漫天的时候,两人又骑车回到自己的家,在城里的家。

  他们现在住的房子,是赵建国分配到的房子。

  房子不大,小小巧巧,但布置还不错。

  李小麦来了之后,也对房间的布置做了一些更改。

  第三天的一大早,赵建国准备了糕点、糖果、两瓶白酒,还有一只鸡,还有一些其他的东西,叫着李小麦一起,跟她一起回门。

  赵建国在李家受到了热烈的欢迎,李大川等人对赵建国很好,在他们的心里,他们对女婿好,女婿自然会对自己女儿好。

  回门过后,赵建国的婚假也结束了,他也要回去上班了。

  而李小麦也没打算在家里一直待着,她也出去找了份工作,虽然现在工作不好找,但她手里好东西多,撒出一些东西,李小麦就得到了一份还算不错的工作。

  李小麦也去上班了,不过,她的工作,还是很轻松的。

  在上班之余,她还能有时间写文章,投给报纸,赚点零花钱。

  赵建国不是个大男子主义的人,他对李小麦很好,李小麦的性子,也不是个没主见的,但也不是强势的,所以,两人相处的还是很好的。

  两个的小日子蜜里调油,没过多久,李小麦就怀孕了,赵建国去通知了双方的家长。

  无论是赵建国的娘,还是李小麦的娘,两人都拎着大包小包的来看她了。

  好好的陪了她一天后,两人才离开。

  李小麦怀孕后,也没有耽误她的工作,反正她的工作也不累,她完全可以等月份大了之后,再停止工作。

  于是她又工作了几个月,等到肚子八个月的时候,李小麦将自己的工作卖给了家里的嫂子。

  她自己则是好好的养胎,在预产期的时候,孩子生了。

  是两个可爱的男孩子,小小的,红红的,被包在襁褓里,小小的拳头,紧紧的握着,特别的可爱,偶尔,他们的小嘴还会动一动。

  接下来的日子,李小麦就安心的养孩子,还好平时家里只有她自己,她可以将机器人拿出来,让保姆机器人帮自己照顾孩子。

  等赵建国回来前,再将保姆机器人给收起来,就这样,孩子慢慢的长大。

  赵建国给孩子取名叫赵红旗,赵红兵,很有时代特色的名字。

  赵小麦这些年也没有停下写文章,而她写文章赚到的钱,比赵建国的工资可高多了。

  她用自己写文章赚的钱,又买了房子,还有一些珠宝首饰,只要有闲钱,她就买房子,买珠宝。

  当然,也买一些吃食或者是衣服,还有家居用品什么的。

  外面闹的很是厉害,但对于出身农村的李小麦,还有同样出身农村,后来成为工人的赵建国来说,却是与他们没什么关系。

  所以,他们的生活很是平静。

  知青们下工,与他们没什么关系,批 老九也和他们没什么关系。

  他们就是养孩子,努力工作,过好自己的小日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