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2章 无本小买卖,想做。
作者:三十六楼看风景   猪肉西施她,干活比杀猪还丝滑!最新章节     
  除了马王。

  十四匹马让十一个哨兵轮番上马试驾,最终皆以失败而告终。

  马嘴上没有可以控制马的马嚼子。

  都是普通人,谁能有甘明兰那种非人的力气和手段?

  大伙儿不得不认输:

  “不骑了,不骑了!昂的尾巴骨都给摔裂缝了!这些野马真烈性!”

  “也许它们是认了队长为主,不是说,好马不侍二主么?”

  有一个对马比较有研究的哨兵道:

  “你们有所不知,这种野马,尤其是马王,说它价值千金一点都不为过。它们的脚力和抗寒力是所有马中的佼佼者。

  这个族群都是成年公马,夏历三月到八月是它们发情期。要是它们没有找到可以交配的母马,为了发泄多余的体力,会打斗得很厉害。”

  立即就有人建议道:

  “这些野马可都是队长一人驯服的!队长,你把它们全带回去好好养着!这么金贵的种马,要用来给母马配种的话,一次收他个三五两银子的,不就赚大发了么?”

  集体找到的东西,可以称之为战利品。

  但明显这是人家队长一己之力驯服的野马群,他们不能厚着脸皮来分一杯羹。

  才给家里人送了五十两银子回去的哨兵们,是真心的为队长有一个新的发财之道而高兴。

  就是嫉妒也没有用。

  越看越觉得这些野马是认了主的。

  就是队长的亲弟弟上马都被甩下来了!

  一个个纷纷为甘明兰出起了主意。

  有人建议,可以把军营马场发展成配种大客户的。

  还有人告诉她。

  骑兵营就有很多适龄母马的,且骑兵营在五大卫所的地位最高、最有购买力。

  那位深知蒙古野马习性的哨兵,听到大伙儿七嘴八舌的建议后,兀自摇头:

  “据说这种野马是很有灵性!一般它们的族群只有两种。

  一种是家族式,就是一匹公马和一群母马组成一个大家庭。母马们产下的小马成年后,都会被赶出族群。

  被赶出家门的成年公马们也会组成一个马群,平日它们要结伴寻草场和水源,还要给同伴们示警。

  它们只有找到属于自己的母马,才会脱离公马群与母马组成新的群组。

  它们连自己母族的母马都不会与之交配,更别提寻一个与它们不同类的马种了。”

  甘明福:“所以,我姐要带它们回去的话,还得先给它们在草原上找到原意组成族群的母马才行?”

  懂马的哨兵:“嘻嘻嘻,这么好的种马,一匹公马怎么都得配上十匹母马的吧?

  队长,这种野马生下的小马驹也金贵得很,到时候直接卖给骑兵营,从小养到大野马就没有这么烈性了!

  您想想,等这些小马驹长大,那就是真正的日行千里的宝马啊!”

  日行千里的诱惑实在太大了。

  十二个小伙子目光灼灼的盯着甘队长。

  就一个意思:这桩买卖,真能做!

  甘明兰这几天为了和这群野马培养感情,骑着它们东西跑了一百多公里,也没见过和它们一样的母马。

  她要上哪儿给野马弄媳妇儿去?

  问题确实有些棘手。

  她想了想,决定到时候向阿土大王求助。

  论对这片大草原的了解,阿土大王比她更熟络。

  古有:栽下梧桐树,自有凤凰来。

  她到时候,就用木系异能催生个百八十亩狗米草,给自家野马们勾搭母马用。

  通过这些天的观察,她算是看明白了。

  神木空间出产的狗米草。

  从叶子到根茎,对草原上所有食草动物的吸引力,大到超乎了她的想象。

  咦?

  甘明兰突然脑子灵光一现。

  边城附近可没有这么大的无主地盘,给她建牧场。

  她要是在骏马山的西麓圈出数万亩的牧场,会如何?

  想要养野马,牧场面积是真不能小。

  野马天性就是自由狂放且不羁的。

  马生一直在跑,至死方休。

  这个牧场最好是保持原生态大环境。

  然在,在牧场上种上野马们爱吃的狗米草。

  只要它们吃惯了牧场上的狗米草,就不怕拴不住它们胃和四条腿。

  甘明兰在心里美滋滋的拨着小算盘:草兔子、傻狍子、驼鹿、黄羊比野马好养多了。

  这些可都是肉。

  到时候狗米草诱捕到,送回边城去卖!

  又是一桩无本买卖。

  如此一想,这个牧场的面积更不能小了。

  至于徐总兵会不会同意?

  甘队长私以为。

  只要在牧场里产下的野马小马驹,用家马的市价卖给邶军军营,徐总兵估计得举双手双脚的赞成。

  越琢磨,越觉得这个计划有可行性!

  你若问她想要在鞑靼的地盘上与人抢饭吃,是如何想的?

  她准会告诉你,五十六个民族嘛,蒙古族也是其中一个。

  她不过是提前行使了一个公民对无主国土的使用权。

  至于蒙古人答应不答应,那就是另外一说!

  不服,来战!

  以她如今实力,对上三两个鞑靼中等部落,还真没在怕的。

  况且,阿土大王的万鼠大军还是很能干的。

  到时候就让这些黄鼠们在牧场边境上安家,给她当免费的保镖。

  打定主意后,她随即就把这次的任务调整了方向。

  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安家落户,就得先弄明白周围环境的安全程度以及邻居们是否友善。

  邻居们在哪里?

  自然得往草原深处去!

  双肩包里,她为大伙儿准备了一样好东西。

  是一套,带帽子的土黄色粗布薄棉袄制服。

  甘明福代表他姐,为哨兵们解说:

  “别瞧着这个颜色的制服不起眼,这是队长特意挑选的大地色,与这种草场还未长起来的沙漠很接近。

  往地上一趴,五十步之外肉眼很难看出是人来。就和朱宫(变色龙)换个地方换个色的意思一样。”

  “队长大才!”

  “队长英明!”

  众人正吹着甘队长的彩虹屁。

  马群中的马王忽然朝着西方,焦躁的一通嘶鸣。

  “呜呜呜......呜呜呜......”

  它急得围着甘明兰团团转。

  然后“噗通”一声,跪在了地上。

  并不断的从嘴里发出了呜咽声。

  其它野马也学着马王跪倒在地,呜呜叫个不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