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3章 单兵天花板,悍匪雷国民(六)
作者:甜柔   十恶不赦:悍匪的巅峰最新章节     
  雷国民愣了一下,随后马上就想明白了:“我知道了,那次我进拘留所之前,你们采集了我的指纹。”

  我当时从拘留所出来之后,根本就没把这件事当回事,但我觉得无锡这地方跟我不合财,钱没偷到不说,偷点吃的还被抓了,就扒了一个去广州的货车,又回广州了。

  那段时间我一直都挺迷茫,因为除了小猫钓鱼,我什么都不会,想要靠这种方式发大财,根本就不可能。

  1992年春天,我从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,讲的是一个小偷的事。

  那小子偷了十多年,在小偷这行里,已经混成了贼王,但始终没偷到什么大钱。

  后来他下定决心,半夜钻进了一个认识的富豪家里,把一家三口全给砍死了。

  他在那个富豪家里,一下就抢走了一百多万,后来他拿着这些钱开始做生意,没过几年就发了大财。

  其实我知道,这就是小报记者瞎编的故事,但我看完之后,就有了别的想法。

  我觉得这个小偷跟我很像,想要靠小偷小摸发大财,别说十年了,可能一辈子都不可能。

  要想快速的弄到人生的第一桶金,那就必须得下狠手,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,叫富贵险中求。

  我当时就是这个想法,冒死干一把大的,等有了钱之后,我也开个公司做生意,金盆洗手不干了。

  我知道抢劫杀人是重罪,所以想要干这事,就不能留下线索,必须得精心策划才行。

  我买了不少破案的书,研究那些人的作案手段,还有你们的破案套路。

  你们的破案套路,无非就是那么几种,指纹、脚印、凶器、目击证人这些。

  1992年8月份,我在广州三元里火车站附近,准备玩小猫钓鱼,在找目标的过程中,看到了一条大鱼。

  那是一个屠宰场,值班室里有个小伙在床上睡觉,里面那个屋子里,放了一个很大的保险柜。

  一般单位的保险柜,都没有这么大,我觉得这个保险柜里,肯定放了很多钱。

  这么大的保险柜,肯定是搬不走的,想要把它撬开,我也没那个技术,唯一的办法,就是把钥匙弄到手。

  我觉得保险柜的钥匙,一定在睡觉的那个小伙身上,但我趴窗口看看半天,钥匙并不在明面上。

  后来那小伙翻了个身,我怕被他发现,就转身离开了。

  那天回去之后,我想了一晚上,想要把保险柜钥匙拿到手,靠偷肯定是不行,唯一的办法,就是把他杀了。

  其实对于杀人这件事,当时我还是很犹豫的,一直到第二天天亮,我还没有下定决心。

  我记的很清楚,第二天是8月11号,那天一上午,我都在给自己打气,人无外财不富,马无夜草不肥。

  撑死胆大的,饿死胆小的,这件事必须得干,等钱到手了,我就金盆洗手。

  那天下午,我在路边的一家五金店里,买了一把菜刀,出来之后,又找了一个磨刀的,花了五毛钱钱,把刀磨的特别锋利。

  那时候我没什么经验,其实买刀的话,不应该在那么近的地方买,很容易让你们查到凶器的来源。

  第一次杀人,我都是照着录像里学,后来我又买了一双黑丝袜,还有一副白手套。

  当天晚上半夜十二点左右,我又去了那家屠宰场,这次我是从后院翻墙进去的。

  离老远我就看到,那间值班室里亮着灯,而且后门没有关,稍微走近点,就能听到打呼噜的声音。

  我趴窗户看了一眼,发现和前一天一样,那个小伙正躺在床上睡觉呢,但我再仔细一看,吓了我一大跳。

  做记录的警察抬头看了雷国民一眼:“怎么了?”

  雷国民尴尬的笑了一下说道:“我发现那个保险柜不见了!”

  警察问道:“搬走了吗?”

  雷国民摇了摇头:“没有,前一天我是趴在前边窗户看的,而当天我是趴在后窗户看的,从那个角度,看不到保险柜那个屋。”

  等我想明白之后,才发现是虚惊一场。

  我平复了一下心情,把丝袜套在了头上,为了防止留下脚印,我又把鞋子脱掉了,然后从后门进了屋。

  那小伙当时正仰面躺在床上,我走到他面前,从腰里拽出菜刀,左手按住他的头,右手在他脖子上狠狠划了一下。

  讲到这的时候,雷国民低下了头,警察递给他一根烟,他接过去抽了几口,这才接着往下讲。

  血一下子就喷了出来,喷的天花板上都是,但我印象最深的,还不是这个。

  那小伙本来在打着呼噜,我那一刀下去,呼噜声一下就停了,只能听到呼哧呼哧的声音。

  怎么形容呢,就像破了洞的手风琴,无论怎么使劲,就是发不出声音。

  不过我当时根本没时间考虑那么多,赶紧放下菜刀,在他身上找钥匙。

  我先是从他短裤的一个兜里,找到了16块钱,又从另外一个兜里,找到了一串钥匙。

  当时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,自己判断的没错,这里面肯定有保险柜的钥匙,这次没有白来。

  但等我拿着钥匙,推开旁边放保险柜那间屋子的房门时,差点没把我吓死。

  警察插嘴问了一句:“怎么了?”

  昨天那个屋里明明没有人,今天竟然放了两张上下铺,一共睡了四个人,都是年轻力壮的小伙。

  这件事完全在我意料之外,可能就是运气太差了吧,当时我脑袋一片空白,手里的钥匙,都掉在了地上。

  我根本来不及多想,赶紧关门退了出来,到门外穿上鞋子,翻墙就跑了。

  等我回去之后才发现,把菜刀忘在现场了,我怕警察顺着菜刀这个线索找到我,就去了广州郊区,租了一间房子,躲了一个多没敢出门。

  警察问雷国民:“你第一次杀人害怕吗?心里是什么感觉?”

  说不害怕,那是假的,那段时间只要听到警车的声音,就以为是来抓我的,而且还经常做梦,梦到自己被抓了。

  我知道欠债还钱,杀人偿命,是天经地义的事,只要我被抓住,肯定就得枪毙。

  但过了一个多月,我就放心了,你们要是有线索,早就把我抓住了,我觉得广州这么多人,想要查到我身上,和大海捞针差不多。

  有了这种想法之后,我突然觉得自己做贼心虚的样子,有点太幼稚了,就这么点胆子,根本干不了大事。

  接下来我考虑的,就是总结这次的经验,我觉得自己这件事干的有点冲动。

  在没有确定保险柜里有钱的情况下,短短一天的时间,就贸然出手,肯定容易出现问题。

  虽然在动手之前,我有思想准备,但杀了一个人,最后只到手16块钱,太不值得了。

  但事已经做了,后悔也没有用,既然手里已经有了人命,以后就不能再畏首畏尾,必须得放手一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