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5章 高一开始了
作者:洒家元远远   从精神病院走出来的道祖最新章节     
  在我爹给我买床之前,我们学校开学了。

  倒县一中,据说是将近100年的老学校了,出了不少能人——虽然我一个也不认识。

  它坐落在潇湘河畔,掩映在山市之中。

  大家还记得我之前去衙门一个办事处,见我爹,那时候他满脸络腮胡我没认出来吗?那个办事处,当时我是不是介绍说,在一个坡上?那个坡附近还满是近代特色建筑。

  从那个坡翻下来,穿过洼地,再上一个坡,欸,就是一中啦。

  一中大门古色古香,许是前代的建筑,倒周府经典门楼,不过这门楼是雕梁画栋,镶嵌了龙头飞檐,贴了上釉的橘色瓷瓦。

  就在大门外,下坡那地方,有个古城门,我爹以前带我来这儿吃过早餐,那时候我还很小,约莫是刚进城不久,五六岁的样子。我爹的摩托车开过城门洞的时候,街上流行的音乐还是:老鼠爱大米、波斯猫之类的。

  现在,我来这里,却是为了上高中,今已十年矣。

  穿过大门,是一条上坡路,这两边种了树,停了不少自行车,多是老师们的。

  上坡之后左转,左手边是教师住宿区,面前是操场前雕像,右边是教学楼区域。

  先介绍操场吧,因为我们军训就在这儿。

  初中有没有军训,我忘了。

  但高中军训我还是记得的,我唯一记得的军训同学就是一个名叫“付英杰”的人,因为大家给他取外号叫他“妇炎洁”。其他同学我都忘了。

  军训当中,我只记得站军姿很累,太阳很晒,我的下巴像没拧上的自来水龙头一样,疯狂往下滴汗。在我面前汇聚成一小滩。

  我觉得非常有意思,每次休息的时候,就故意把汗全捋到下巴边,然后让它掉。感觉非常好玩!

  另外就是,军训的时候,学校经常放一首歌:“白云奉献给蓝天,青光奉献海洋,我拿什么奉献给你,我的爱人~”

  兴许真词不是这样的,但我记成这样了。

  这首歌比较温柔,听完之后我偶尔也会问自己,可以奉献给这个世界什么东西。

  我在绍记的时候,学校爱放的是:“寒风飘飘落叶……亲爱的战友你不要想家,不要想妈妈”。

  那曲调悲怆的,听完我这个没妈的都开始想妈妈了。

  我最喜欢的还是上完晚自习,回寝室的《萨克斯·回家》。

  哎呀,说起这个,我想自己忘记跟大家说中考的一些细节了。笔试部分没啥好说的,体育考试我可记得不少细节。

  我的身体素质向来不好,早上跟大家考跑步,我跑了一圈之后就跑不动了,当时我们学校没有标准跑道,只能沿着教学楼绕圈。一段石子路、一段水泥路、一段土坑路。搞得跟军队越野似的。

  后来我跑到第三圈的时候,就已经跑不动,跟不上大部队了。蹲在地上直喘气。

  跑完的同学们,好几个过来看我,有一个体育生,她和我玩得不错,一直在旁边教我调节呼吸,教我别用嘴大喘气,要坚持用鼻子呼吸。

  可惜后来我们没有上同一个高中,失去了联系。我现在还记得她的样子,皮肤晒得有些发黑,但是人特别有精神,留着一头短发——但是比我的长些,我的是比李宇春还短,她头发跟民国那些学生差不多长。而且我俩都是卷发,站在一起,一胖一瘦,都不白净,看起来就很合得来。

  我坚持跑完了圈。但体育分数应该高不到哪去,甚至有可能不及格。

  下午考自由选择体育项目的时候,我选择了篮球。

  那时候的选项就是推铅球、跳绳、篮球。

  推铅球我干过,那时候学校运动会班上没人报名,老师就把我给硬派出去了,我不大明白原理,看别人怎么干,自己就怎么干。没得名次,好像也没太丢人。

  现在考试,上午分不够,下午肯定要多考点才行。

  篮球没有考投篮,只是考运球。

  我运篮球还是有一套的,虽然我平衡感不行,但是我掌控弹回之类的,还是很强。

  我成功快速绕路障运球,这一项得了满分。

  最后还有一项,我忘了具体是什么,因为考完篮球之后我以为全考完了,就回了教室。

  结果大家回来之后我才知道自己忘了一个项目。

  你看这个项目我到现在都不记得,所以当时不记得一定是因为它很容易从我的记忆里消失,假如早上跑步占20分,下午自由选占20分,那这个被我忘记的项目,一定也占10分的。

  要是体育分数只有20,那我不是上不了高中了?

  常人国规定,体育不及格是不能升学的。

  我赶紧找到了莫老师汇报,不知道莫老师最后怎么弄得,我的体育还是得了30分。我这身体素质不行的人,也是被常人国升学系统选拔了。

  回到一中,军训之后,休息了三天,学校正式开学了。

  高一整个阶段,我记得的事情不多。

  头一桩是我爹给了我不少新衣服,在回锦绣花园的路上给我的。那时候近秋天了,我不知道他从哪儿搞得那些黄灿灿掺红掺绿的运动装,总之我高高兴兴地穿上了。

  他又带我去定床铺,给我置办了一套2000块的天蓝间白小木床+柜子+小书桌。

  说起这书桌我就来气。

  因为我的房间太小了,我爹又把我的书桌也霸占了。

  后来我长期在厨房外面的餐厅红木桌上写字。书皮油乎乎的。

  虽然这套床不值钱,也不是我最初想要挑选的,但是至今想来,对它还是很有感情的。

  对不起,我的确是这样的人,即使是给我买东西的人,我会记得买东西的情分,但是对我使用的东西,使用久了,我对那东西的感情很有可能会深过买东西的情分——当然,仅仅是一次对比,不是物件整个来与人对比。

  我穿着新衣服去上学的时候,惹了人的眼,坐我旁边的两女生聊天,嘀咕我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。

  因着那时候初三刚过没多久,我等于是刚刚从灵界状态脱离,对外界的恶意十分敏感,她俩原本就有些排挤我,经常用挑剔打量的眼神看着我,这下又加上这句话,我一下给气得,眼泪八叉的,午休的时候就出校门给我爹打电话哭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