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0章 《多情剑客》第十回
作者:天下第一福   四合院:悟性逆天,从曲艺开始最新章节     
  张晨自行车刚停在这曲艺社门前,抬眼就瞧见曲艺社内乱哄哄的站着一大堆人。

  梅三儿办公室门倒是敞开着,此时几个曲艺社内的新角儿正在讲着开场的相声。

  张晨还没混到有着私人办公室的时候,走进后台里,先把衣服挂在旁边就开始穿起来大褂。

  心里琢磨着这曲艺社最近倒是热闹的很,张灯结彩的,几个曲艺社内显眼的位置都挂着大红灯笼。

  角落里挂着明显的红色标语,张晨倒是对这些不怎么感冒,实际上心里明摆着,这是要过中秋节的节奏啊。

  中秋跟着的可就是国庆...突然意识到什么的张晨感觉最近来这曲艺社的人真心有点多,按照这情况发展下去的话,那咱们曲艺社还真是要继续热闹起来。

  等待着的功夫。

  就瞧见林露这时候端着小茶壶走了进来,旁边还放着个罐头瓶,玻璃被洗的透亮。

  “晨儿哥。”

  “喝点水。”

  小姑娘刚走进来就颇为热情,当初在这地界儿算是正儿八经小透明的张晨,还真是头次遇到这样的待遇。

  “成。”

  “放这儿就行。”

  他倒是并不在意,这曲艺社内本来就是用能耐说话,你能耐过关,那在这里就应该受到高级别的待遇,能耐不行的话,那就活该倒霉受罪。

  这几年的时间下来,谁不知道曲艺社内的情况?尤其是这最近的发展,大家可都明白,曲艺社人流量多起来,加上外界小剧场都在聊着“李寻欢”,这原因都在一个人身上,那就是张晨。

  曲艺社出现名角,就连这几天她回家的时候都被不少些朋友问,认识不认识张晨。

  一提起来是他们曲艺社的,对方连看待她的目光都有些不对劲,还求着能不能帮忙买几张票据。

  现在的曲艺社门票虽然还没到供不应求的地步,但是就按照现在这座无虚席的情况,大家可都得承认一件事,就是这曲艺社被现在的张晨有点盘活的意思。

  正坐在椅子上回忆着《多情剑客》章节的张晨,发现小姑娘还真是没心思离开,正在那边似乎想着些什么。

  “我记得小露你是学黄梅戏的吧?”

  张晨想了想,京戏和黄梅戏加上些唱腔,基本上都是这些小姑娘的童子功,但是这变声期还真是摆在她们眼前的一道坎儿。

  “其实有机会可以唱唱红歌什么的,再不济研究研究……”

  聊到后面,张晨戛然而止,本来还想着说可以试试《虫儿飞》,不过仔细想想现在还没开始出歌呢。

  “《让我们荡起双桨》也不错。”

  前些天倒是从广播上面听到这首歌,顿时有种穿梭时代的感觉,不过就按照曲艺社现在的发展思路来看的话,大部分考虑的还真是传承。

  这倒是没什么问题,毕竟现在掌握着某种曲艺的名角年纪都不小。

  对这个时代来说,要求的也都是些简单型的人才,复合型的还真是没那么多。

  “这,这歌我倒是可以试试!”

  小姑娘林露很快就眼前一亮,唱戏是他们的拿手好戏,但是唱歌这玩意,好像压根就没试过几次。

  “试试总没错,万一就试成功了呢,其实咱们曲艺社未来的发展道路还真是挺广的,不光光是唱些黄梅戏。”张晨对这小丫头还是很有耐心的,毕竟当初小透明的时候,这小丫头和他也不止是脸儿熟,交流的次数也不少些。

  “是,是这道理!”小姑娘林露顿时信心百倍,这黄梅戏现在是没办法演,但是真要是开始唱起来童谣和这些儿歌的话,就凭借着小姑娘独特的嗓音,成为这曲艺社内的特色并不难。

  在这里继续和小姑娘闲聊一阵,张晨就打算登台表演。

  这几天时间下来。

  他还真是练成一对火眼金睛,基本上都能瞧出来这舞台之下人的底细,多看几眼还真是摸得清这几位的情况,来这边的工人兄弟家属是最多的,大部分也都是级别不低,要知道平常的那些工人兄弟,舍得拿这票来看的还真是没多少,除非是家里面的宠儿。

  剩下来的就是一些喜欢提笼架鸟的顽主,都是些在四九城内走动有些年月的老旗人,这些人多半是祖上就留下来些家底,现在的家底不敢说有多厚实,但是比起来一般人绝对是要殷实的多,不缺口粮当然也不缺生活,这听点小曲儿看看戏,听听书算是这些家伙眼里面的雅事儿。

  另外就是些燕京大学的学生,这些穷学生能来看戏的数量可不少,算是曲艺社这边的纯粹福利,老胡那哥们不就是被燕京大学送来这边的吗?

  短短扫了几眼,就发现来这里的还真不只是那些工人兄弟,人群里面也瞧见几张熟悉的面孔,老胡和前些天来这边的日报社大兄弟此时也都在,张晨倒是无所谓的走上高台,缓缓扬起手中惊堂木。

  一声划过,原本还在惊吵的人群此时也纷纷停了下来。

  一道道目光顺着细碎的阳光就落在高台上的张晨脸上,这四九城内的名角就得拿捏着气质!

  张晨足足停顿好几秒,此时嘴角才微微扬起,划过几丝自信。

  “说书唱戏劝人方!”

  “三条大陆走中央!”

  “善恶到头终有报!”

  “人间正道是沧桑!”

  “诸位有礼!”

  “今儿就带来多情剑客无情剑的第十回!”

  ……

  “话说这李寻欢……”